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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0月起试点排污权有偿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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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08 来源:中国化工报 |
|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长(沙)株(洲)(湘)潭”地区试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在长株潭3市的化工、石化、建材等行业先行试点。《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价格等均由湖南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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